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7 11: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请参阅各省公布的录取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暂没有艺术类招生计划。

加分政策

按生源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校后,如自己对录取的专业不满意或经过专业思想教育认为自己不适合在录取专业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入其它专业学习,但文科生不能申请转入理科专业。具体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其它

我院高考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在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在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