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3 13:5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艺术类联考成绩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空乘服务专业招生条件:(1)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身材均匀。(2)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色弱、 普通话标准。(3)有心脏病、传染病、高血压和纹身或身体有明显疤痕者,请勿报名。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有志愿考生采取专业清方式,即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分数高到低录取。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可给予调整;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