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招生录取依据教育部颁布的《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
2、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3、师范类考生应符合师范面试标准。
4、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
5、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承认同等院校术科加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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