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0 11: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我院招生录取依据教育部颁布的《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

2、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3、师范类考生应符合师范面试标准。

4、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

5、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承认同等院校术科加试成绩。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