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7 19:50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专科(高职)批次。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1)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2)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足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足时,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录满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到生源不足的专业,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3对分数进档考生我院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安排专业。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限制。

4)我院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个别专业限定男女比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分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项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我院录取新生时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对符合本省照顾条件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录取遵照本省意见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院对少数民族考生没有特别规定,只要进入本省提档线一律按分数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院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一律根据志愿情况,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院正式录取后,除对个别学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于学习某专业的,做出适当的调整外,原则上不再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