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15: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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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档比例为120%之内(省内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