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之内(省内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