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8 12:02

录取批次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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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中职升高职录取批次,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