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7:4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普通类按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以文化课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5、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健康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加分政策

依据本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依据本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报道一个月内可按黑龙江省关于专业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专业。

其它

报名条件:凡参加2006年高考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条件的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优良、均可报考我院。

录取办法:1、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事先与我院取得联系,并在高考志愿专科(高职)志愿中填报我院,录取以第一志愿为主,低分考生必建议一志愿填报。2、根据志愿填报情况由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网上录取。咨询电话:0451-86701301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普通类按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以文化课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5、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健康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