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7-05-03 16:43

录取批次的安排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我校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确定录取和专业按照原始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