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我校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确定录取和专业按照原始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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