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11:09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无要求。

3.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

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语文和数学总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体育类专业录取考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