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获得我院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组织统一专业测试,获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证者;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有录取资格。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按5:5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公式:综合成绩 =(专业成绩 + 文化成绩)/ 2 ;我院录取时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皆按满分750分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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