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4 17:36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11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
江苏省句容市长江路3
    学校层次: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
    办学类型:
公办
    国标代码:13103
    招生代码:
江苏省1206(普通类、艺术类)1758(海外本科直通车)。省外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男女比例不限。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4、江苏省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专业选测科目不限。

(2)普通类、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按照 “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安排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3)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4C(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进档考生,美术类按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音乐类按考生的专业分,按照 “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安排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5、省外录取规则如下:

对于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录取规则执行。进档考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执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调剂到其他专业。由于我院没有专门的清真食堂,请相关的少数民族考生慎重选择。

6、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适当降分或加分投档的政策。

7、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区、市)及我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

2011年我院面向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全国19个省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jsafc.net)查询。

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按4140/年(林业技术和作物生产技术专业2200/年),艺术类专业按6800/年,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340/年。住宿费按1000/年,公寓式宿舍。

奖助学金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形式。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生·年。特困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同时学院还通过减免学费、设立勤工俭学岗位等多种途径帮助特困生。


其它

1、学校招办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党、团组织关系材料,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3、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预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1872902228729079287290105
    传    真:(051187290888
    地    址:江苏省句容市长江路3
    邮    编:212400
    网    址:http://www.jsafc.net
    QQ咨询群:16882562592459566720082967201006
    本章程适用于2011年专科招生,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院同意各省规定的加分政策,以及各省的降分录取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调整专业政策请电话咨询:051187290888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