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4 13:24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我院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2、按当地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依据考生所填志愿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专业安排方法如下:
(1)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安排到所填第一专业。
(2)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完毕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余缺数,再从高分到低分安排第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接着再从高分到低分,安排第三志愿进档的考生。
 (3)对服从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我院有关专业的余缺情况,尽可能参照其所填其他院的专业倾向情况,进行专业安排。
(4)凡符合各省统一制定的加(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我院后,将按规定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