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2 14: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1)江苏省内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测试,且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2)江苏省内美术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依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3)江苏省内音乐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的专业分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4)摄影摄像技术、编导(影视编导)、主持与播音专业。江苏省内考生参加我院专业单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的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体育类专业。体育类考生参加江苏省体育统考,成绩合格,女生身高1.60及以上、男生身高1.70及以上,且文化成绩达到体育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江苏省外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执行各有关省(市)招办制定的艺术类考生录取政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