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在部分统一组织专业联考(统考)的省区招生,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专业志愿、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部分统一组织专业联考(统考)的省区招生,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该省控制线后,按文化课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与专业成绩之和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录取,考生需参加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并合格。
以各省考试院投档分数为准
承认各省考试院加分政策
学校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允许品学兼优和具有兴趣专长的学生转专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根据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程序和条件办理转专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