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1 16:0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招生代码:0042,国标代码:12036

2、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

 3、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4、邮政编码:311112

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7、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专业因行业特殊要求限招男性外,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三个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另有规定: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1.65m以上,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报考轮机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1.55m以上,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B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对享受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的考生。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E、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8、学费标准:6000元/年,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9、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10、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电话:05718848188088481758

2)传真:057188481880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4E-mailzhbb@zjvtit.edu.cn

5)招生网址:www.zjvtit.edu.cn首页点击“招生网站”

6)监督电话:057188481783

   学院招生负责人:洪波  学院负责人:王怡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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