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0 16:1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江苏省考生根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实行远程网上方式,按事先设定的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投档。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兴趣爱好、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考虑选择专业,建议考生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填“服从”,以增加被我院录取的机会。自主招生录取规则详见自主招生章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三个专业中招收艺术类(艺术文、理科)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综合素质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