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09: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14年我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意见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对于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而进档的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无加分要求。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