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0 08:56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性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B、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C、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D、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平行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录取“征求志愿”的考生。

G、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