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1 17: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达线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填报我院志愿的达线考生。

2  体验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验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奖励措施:

1  学院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获奖面达15%

2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贫困家庭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10003000/)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