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6 17:06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录取批次在大部分省份是第一批次,少数省份如宁夏是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省招办公布为准。

2、在提前批次的招生,要求英语口试成绩优良,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进校后不能转专业。

3、我校新增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计划招收170人。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目前没有艺术类招生。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或者减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只以教育部认可的加分或者减分政策为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仅供参考。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认可并执行各省招办或教育部有关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学生入学后可以跨院系转专业,除拟转英语学院、外语学院各专业在入学后第二学期申请外,转其他学院各专业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申请,分别从第三、四学期起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开始学习。转专业的具体条件,大家可以登陆我校教务处的网页。?xml:namespace>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