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3 18:12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招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考生,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并达到高职(专科)批次投档线,线上生源不足时按照相关政策降分征集录取。

二、执行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

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因专业特殊性,为保障考生毕业时高质量就业,考生报到入学后需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调整至其它专业。

五、招生专业无语种限制,入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被学校录取后可以转专业,但要求文只能转文或文理兼招的专业,理只能转理或文理兼招的专业,文理不可互转。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