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9 09:0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根据进档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若仍不能满足,再按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及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录取时,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安徽省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再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生加分政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