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1 16: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各省份有所区别,具体情况以各省份公布的批次为准。在河北省的录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A: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提前批B:艺术(除播音与主持艺术外)类、体育类本科专业

本科二批B:文史、理工类本科专业

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专科专业免学费文史、理工专科专业

专科批: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参加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河北省外考生,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河北省内考生,其专业成绩以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成绩为准,文化统考成绩需达到省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