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学院对达到本院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先录取报考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录取报考本院非第一志愿考生。
学院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进档考生进行专业投档时,根据“志愿优先”兼顾高分的原则,既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院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进档考生进行专业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除应用英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