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12: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本校承认国家及各个高考省份对学生加分的优惠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承认国家及福建省教育厅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加分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原则上我们学院不予转换专业,除非学生已经到学校参加录取专业的学习一年以后,在专业学习过程中没有出现挂科现象,且该学生确实有某方面的特长,另外该学生不能有专业录取所限制的特征,原专业与欲转往专业主任的同意,校领导经过调查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方可以转换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