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定执行。
录取是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录取的,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将电子档案投档到我校时,我校招生处还会与所投档考生进行录取专业的核对,如果需要调整专业的考生此时可有机会进行调整。考生报到注册时还可根据学校专业开设情况,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由相关学院、教务处审批后进行调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禁止考生跨大类调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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