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09:1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地处著名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一所涵盖农、工、文、理、法、经济、管理、教育等多学科的省属本科师范院校,现有在校生2.4万人,占地近2000亩,辖秦皇岛、昌黎、开发区、欧美学院4个校区,设有4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41个本科专业和58个专科专业。2007年继续面向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25个省市招生。

二、办学特色

就业市场化——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培养规格和教学培养方案,学生毕业后既可从教,也可到企事业单位就业。2006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多次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随着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我院考取研究生人数逐年增加,2003年以来近20%的统招本科毕业生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四十多所著名院校的研究生。专科生可通过专接本考试选拔升入本科学习。

办学国际化——我院实施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按中外融合的培养方案组织教学,部分专业课采用国外原版教材授课,学生经申请注册后在国内可享有加拿大、意大利、美国等国相应高校的学籍,所修学分双方互相承认。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赴加拿大、意大利、美国等国家留学。

三、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规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专业额满时,考虑第二专业或其他专业。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和降分投档的考生,将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执行。

2、我院英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意大利语、英语本科专业进行口语加试;艺术、体育类考生需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并达到省划定的相应分数线。

3、我院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文理科优秀考生予以以下照顾:被我院录取的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学生除外)其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同批次本科控制分数线40分以上的,免交两年学费;高出20分取前20名,免交一年学费。

4、学院对每年被评为特困生的学生予以必要资助,还为学习优秀的特困生设立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积极帮助。学院对学习优秀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特困生每年最高可累计发放6000元的奖学金。

5、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6、我院各专业录取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7、学业期满、成绩合格,我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四、学费及住宿标准

1、学费:按河北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根据条件分为:在秦皇岛校区、昌黎校区居住每生每年800元;在开发区校区、欧美学院校区居住每生每年1200元。

五、办学地点及咨询电话:

秦皇岛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    

昌黎校区:河北省昌黎县城关  

开发区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西道18  

欧美学院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12 

咨询电话:0335-8076333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335-8078355

学院网址:www.hevttc.edu.cn  中外合作办学www.omxy.com

Emailhbvsb103@yahoo.com.cn   中外合作办学omxyzs@sohu.com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