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3 08: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各省本科批(艺术、体育、国家专项除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

  

加分政策

    同意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各省(区、市)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符合我校《华北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有关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情况请查阅我校教务处网站。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