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21:1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2
、录取原则:根据各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投档线和我院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按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录取。
3
、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在专业招生数额有限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考生。
4
、各专业结果公布:考生被我院录取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在各省的招生网上查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院会尽量满足学生的专业要求,如果对录取专业不满意,入校后可根据自己兴趣进行调剂,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