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参加2009年高考、体检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专业志愿先后、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录取。
2、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4、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考院的规定执行;
6、招收外语语种不限。
学校首页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就业情况
院校动态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基础设施
收费项目
食宿条件
奖学金设置
体检要求
校园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