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09:5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按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加分政策


提档时均予以承认各省市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各项加分不能累计,按考生投档成绩(包含政策性加分)进行录退和分配专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