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21:15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专科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艺术类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专业投档原则按照《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进档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平行分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评价高者优先)。


加分政策

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于省外因计划、专业投放数量少等原因未满足专业愿望的考生,入学后可根据个人申请按规定适当调整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其它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xml:namespace>

2、夏季高考录取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我院为普通高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录取时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线上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3、录取线内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无单科成绩要求。

6、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依次按高低分进行录取分数相同者,参考考生职业技能情况,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7我院艺术类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线者,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平行分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8、征集志愿工作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重征志愿的有关规定组织录取,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9我院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我院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10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