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5:3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与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进档考生取得本省专业统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2、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涉及省级统考(联考)的,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其他院校专业合格成绩,在此基础上按高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4、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本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5、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加分政策

认可国家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按优惠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与省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进档考生取得本省专业统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2、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涉及省级统考(联考)的,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其他院校专业合格成绩,在此基础上按高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4、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本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5、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