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22:5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录取批次的安排是由生源省招办统一安排,请各省考生参照各省的录取时间及批次。

 

                      

                     

我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本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使用生源省术科统考成绩。文化课、专业课双过线,按文化课分数高低录取。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对于符合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

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录取结果由生源省招办通过有关媒体刊登公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文化课上线按专业分数高低录取,文科数学成绩按100%计入。

加分政策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院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同科类之间的专业可以调整。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