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0 09:4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面向河南省招收美术类考生,共三个专业: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专业课分数执行全省统考分数。
        录取时按照专业分数过线,文化课从高到低的方式录取。

加分政策

执行各省的加分标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已经加分过的投档分数。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与应届生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要求转专业。
     调整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