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21 16: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录取方式、条件和程序

我院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行公开、透明的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实施。

录取方式坚持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导向,以文化考试成绩为标准,根据考生志愿,按照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我院录取的新生,经省招办网上确认后,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直接寄发给考生本人;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报考地市、县(区)教育部门领取纸介档案,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农业户口)。

学院将加强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