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30 11:1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招生艺术类专业在专科提前批;对口三校生安排在对口升学批;普高录取在高职高专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艺术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艺术统考成绩,实行“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上线,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成绩自高向低录取”。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对口生不允许调整专业;普通统招生接受入学教育后,如果感觉录取专业不适合自己,可向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院研究,凡符合我院转专业有关规定报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方可调整专业。但专业调整必须是在同科类、同批次范围内调整。跨科类、跨批次的专业一律不能调整。调换专业不收费用。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