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4 08: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学校“视觉传达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 学校“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方向详见《中北大学2015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北京、黑龙江、山东、湖南考生须取得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书,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校考省份即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依据各省招办规定的招生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