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4 11:20

录取批次的安排

河南省录取时间:

专科提前批:8月2日-8月4日

对 口 专 科:8月2日-8月4日

高职高专批:8月8日-8月9日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2011年河南省高招中,八类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可获加20分投档资格,包括:

  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

  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在报考当年经省招委专项测试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本项不限应届高中毕业生)。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等三类人群,可获加10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可获加5分投档。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系)。
 (一)申请转专业(系)的条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
(二)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2、二年级及以上者;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8、专科升入本科者。
(三)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