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8 14:55

录取批次的安排

高职高专批次

学院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第一学期不安排转专业;一般是第一学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学院研究后决定。原则上通过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国控专业(临床医学),低分录取专业不能转入高分录取专业等。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