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省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学校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师范教育类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无残疾。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率不限。
3、艺术类专业省联考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4、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学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