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6 15: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除国防生录取提前一批学生外,其他均在一批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在提档录取时,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有多项加分的,加分项目只取一项最高分计算;在专业分配时,依据考生实际高考分数+加分最高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除国防生、自主选拔生和文艺特长生只招收应届生外,其他招生计划均对往届生没有限制。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不能转专业,但是我校为给学生提供全面综合发展的环境,实行了双专业和双学位培养模式。

双专业及双学位培养模式:

学制为5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在第三学年可以选择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两个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时可以获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修读的两个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