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30 16:0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等艺术类文理兼招专业招生。我院未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各省联考成绩作为我院录取依据。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1、文科不能转理科
    2、文理科与艺术类不能互转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