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20: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公安专业必须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工作由我校负责实施,省招办负责监督,地点在我校,时间为6月28日-7月2日。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所报志愿进行专业投档,充分按照志愿优先的分专业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按志愿录取的考生,若服从调配,可调整到相邻专业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二)非公安类专业按招办规定实行网上录取,考生如符合身体条件,不限制男女比例,按照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考生若服从分配,可补缺到未录满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