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09: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高职专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获得各相关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

凡获得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各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联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执行各省市相关制度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