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12:27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三、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四、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五、学校属于第三批专科B线,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同投档批次提供的档案,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第一专业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学生填报专业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七、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八、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九、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十、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十一、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按招生计划120%投档,并根据投档档案择优录取。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生。录取时,对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录取,在未完成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对报考我院第二志愿及以后的考生,我院在尽可能满足其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根据生源情况,酌情调整考生的专业志愿。

  4、对符合国家规定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根据照顾后的总分排名进行录取。

  5、对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上线考生,在符合所报专业规定要求,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录取时一视同仁。

  6、对进档的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要求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