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16: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院校国家代码:14311


第三批专科A类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加分的规定:省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分数线:按广东省考试院公布的第三批A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所有志愿分数线上的考生生源不足,经省招生办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分数线录取。
退档的规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加分的规定:省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免试入学的规定: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具有教育厅认定免试保送资格报读我校者,经面试合格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