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1 12:0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科类的考生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区)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志愿先后予以录取。

加分政策

我院认可各省(区)的加分、降分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计划未满可按各省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