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4 17: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参加高职高专段录取。具体录取原则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专业招收艺术生,其中旅游管理专业招收艺体生。录取办法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加分政策

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分和降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对录取政策与应届生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考生录取后如对专业不满意,到校后可以进行调整。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