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0 18: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在各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在专科(高职)分两批录取的省份,以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的我院录取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我院认同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考试。
     二、在文化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省专科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院新生如有正当理由,经书面申请并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可以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