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0 18: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在各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在专科(高职)分两批录取的省份,以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的我院录取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我院认同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考试。
二、在文化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省专科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院新生如有正当理由,经书面申请并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可以转专业。
其它